今日,林志颖被曝光曾今的P图侵权事件败诉,并要求赔偿损失且道歉。引起网友们热议,那么林志颖P图被判侵权是怎么回事?林志颖P的哪张图被判侵权?
林志颖在其新浪官方微博“梦想家林志颖”中使用篡改后的摄影师作品。该作品作者朱庆福以侵权为由,将林志颖和新浪微博运营的公司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今日(9月8日),北京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判决林志颖构成侵权并赔偿朱庆福30余万。
摄影师朱庆福于1992 年拍摄完成涉案作品,该作品展现我国侦察兵的真实面貌,曾获得第十八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金奖等多个奖项。
2013年8月25日,林志颖为庆祝微博粉丝达到2100万,在其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一条图文,配图系篡改后的涉案作品。朱庆福认为林志颖的行为构成侵权,将林志颖和新浪微博相关公司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微梦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等110余万元。
朱庆福诉称,涉案博文图片中左起第三名战士的头像换成了林志颖自己的头像并经裁剪,同时配上了误导性文字。该条微博获大量转发、评论和点赞。
林志颖辩称,其在收到朱庆福的起诉状后,第一时间断开链接,并于2017年2月16日在微博上主动发布致歉声明,原告索赔金额过高。
微梦公司答辩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没有事前审查的法律义务,且事后履行了合理注意义务,及时采取了措施,并未造成损害的扩大,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微梦公司答辩称,微梦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没有事前审查的法律义务,微梦公司接到起诉状后及时采取了措施,履行了事后监管义务,并未造成损害的扩大,无需承担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朱庆福系涉案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涉案作品的著作权。法院判决林志颖在其名为“梦想家林志颖”的新浪微博首页置顶位置连续72小时发表声明,向原告朱庆福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朱庆福经济损失30万元、合理开支律师费4万元和公证费5000元,合计34.5万元。
渝026-守护颖的星:第一,林志颖并没有P,只是在网络看到其他人P的觉得好玩转发了,当时并不知道这张照片的产权;第二,过了4年后,摄影师找来了,他当时就很诚恳的道歉的;摄影师没去找P图的人,只告了林志颖,或许因为名气大吧,不过他的二次转发也确实有不对,既然已赔偿了就不要跟风黑了[作揖]
谁知风来过:装逼就服林志颖和诺贝尔数学奖[doge][doge][doge][doge]
柳三变阿:林志颖道歉并赔偿 态度和行为都是正确的 没有任何地方值得喷 不懂你们[作揖]
三吋叮:又不是他p的图,只是用了这张图,为什么要骂他装逼呢,只能说公众人物倒霉,当然.这些图也不能乱用
RememBer饒蓓:怎么装逼了。??我倒觉得他可怜。网友可以娱乐,公众人物就不能随便娱乐 呵呵
夢想家二婷:首先图不是他p的,只是发出来给粉丝分享一下而已,而且第一时间他就道了歉,是朱姓摄影师大牌啊不接受[摊手]
夢想家星星228:虽然图片不是林志颖P的,二次转发也有错,但他很诚恳的道歉承认错误,一点没有为自己辩解什么,为林的态度点赞。(评论跟风黑什么意思[摊手])
其实这件事情不能全怪林志颖,虽然有错但是并不是有意的,而且事后也已经道歉了,走正规流程判也判了,网友们就不要在揪着这件事情不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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